close

外甥加加一直有偏財運,上次到遊樂場,花了美金五元,打到一隻大超級狗填充玩具.上週末,他與友人去遊樂場,居然花三元打到一個DSI (任天堂的電動玩具,可當照相機/隨身聽/電動玩具..,市價超過美金100元). 但是因為友人要趕回家,時間不夠,所以沒有拿外殼去辦公室兌換獎品. 好不容易熬到今天,拜託我們帶他去遊樂場,換回真獎品.

你覺得他們會換給一個孩子嗎?說實在的,我心裡也半信半疑. 已經過了一個禮拜,如果是稍有心眼的商家,大可用’未及時兌獎,已過期無效!’來打發顧客. 當加加去和櫃檯小姐說的時候,那個小姐要他稍候,後來有兩個管理階層的人,前來詢問:”在哪台機器?何時打到的?” 那時,我故意站在加加旁邊,暗示他有”大人”陪同. 雖然我不出一言,可是已有效果. 他們隨即就兌獎了. 可能是我小人度君子之腹, 我要感謝美國人愛訴訟的習慣,像這種大型的遊樂場,為了這種小事被告,是得不償失的.

類似的情節,也出現在電影”冏男孩”裡. 裡面的孩子抽中大獎,卻因為是小孩,就被老板,恐嚇欺負的情節.電影情節令人印象深刻, 真實的讓人有深深的無力感. 小時候,我的學生月票,總是被車掌小姐剪的亂七八糟,有時候應該剪一格的,她卻剪到上排去,害得我只好用剪刀把報廢的格剪掉,浪費了我爸媽不少錢.奇怪的是後來長大後,車票被剪的一格一格的好整齊.天真的我,還以為是剪票的剪子改良了.後來才想到,不是啊,是我長大了,所以他們不敢亂剪我的車票.

本來以為美國比較不會發生欺負老人小孩,結果今天硬生生在我面前上演了一齣大人欺負小孩的戲碼. 游泳池邊的休息區人滿為患,誰也不想在大太陽下曬,適時搶一位有蔭的座位,勢在必行. 我們只是短暫停留,我就向一位媽媽借坐一下她佔的椅子. 旁邊來了一群墨西哥家庭成員,看到一些空椅子(上面已鋪毛巾佔位),旁邊沒大人,只有幾個小女孩.墨西哥婦人馬上放下幼兒佔地為王.旁邊小孩說:”對不起,那是我爸媽的位子..” 墨西哥婦人說:”喔~it’s ok”,還是繼續佔用.擺明欺負小孩.好在那小女孩算聰明,馬上派人搬救兵.小女孩的媽媽趕到,雙方吵了一架.終於小女孩一方獲勝.

所謂“童叟無欺”,其實是一種理想境界. 並不在於針對單一的個人或商家老板,而是一種社會現象,一種普世價值. 人性本來就是恃強欺弱. 如果不能要求人人有高道德標準,那只好用嚴懲來規範. 如果有一天,社會上能普遍認同且遵行”童叟無欺” 的觀念的時候,到那時社會應該是會比較祥和的吧?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sammo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