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姍兒照例在晚餐桌上,大放厥詞..
姍: 媽媽,妳知道嗎?今天在安親班,XXX很不乖呢!他打我!還打111,222,333,444,555!哼~他打了6個人耶~
媽: (早習慣姍兒誇張語氣,淡淡的說)喔~然後呢?
姍: 然後啊~江老師很生氣,要帶他去警察局!江老師說到警察局去,警察會戳你的眼睛!打你的屁股!嚇得XXX一直說:不要去..
媽: (暗笑~戳眼睛?!打屁股?!虧老師想得出來!) 喔~結果去了沒?
姍: 好像去了耶~
媽: 喔~我想警察應該會給他一次機會吧? (要不然,明天XXX的眼睛沒腫,謊言就戳穿了..)
姍: 可能吧?! 媽媽,妳知道嗎? XXX差一點要打Audrey,可是沒有打到.
媽: 為什麼? 因為他們是好朋友嗎?
姍: 不是啦!是我保護Audrey,叫XXX不可以打我的朋友!!!
媽: 妳這個笨蛋!!!會保護朋友,怎麼不會保護自己?! 笨笨笨!!! (我們家不可以說笨,我是故意逗她,來強調這真的是一件很””的事!!!)
姍: (氣) 媽媽!妳不可以說笨!!! 妳..妳..妳..怎麼可以..說..妳小孩笨呢?!!!!
媽: (故意) 可是..真的是笨啊~~~
姍: 妳..妳..再說..我就…
媽: (挑釁)怎樣?!
姍: 我..就..離開家走掉喔..
媽: (威脅我?!哇塞!我家六歲小童竟然會以”離家”為由,威脅我了…) 嗄?!妳..要走啊?要去哪裡呢? 妳走了,我會很傷心的喔~
姍: (顯然,她也被自己的衝動,嚇了一跳) 我..我是說..我和爸爸去外面走一走啦~走一圈就回來啦~放心~我只會在家附近走走的啦~
媽: 看來~我這個媽媽,得費盡苦心來好好調教這個成熟的六歲小童了~要動之以情,說之以理,恩威並施~常常曉以大義才行.

後記:隔日我"誇獎"安親班老師的(戳眼睛)創意,她大叫:"我沒有這樣說啦!!!"原來是有個小男生一直打人,還出奇不意打了姍姍一耳光.老師很生氣,把他帶到辦公室.別的老師也趕來告狀說:"那個小孩昨天也有用手指要戳別人眼睛."所以要通知家長.可能也告訴他,再不乖,就送去警察局!搞半天,是我家姍兒張冠李戴,誤會一場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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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ammo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